退換貨政策

依消保法,您所購買之商品均享有到貨後7日的猶豫期(含例假日在內)。 於猶豫期(到貨後7日)內,可退貨或換貨,逾期恕不受理。

請注意,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我們僅接受商品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。若退貨時有使用痕跡,我們會斟酌退款。

欲辦理退、換貨時,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,並透過「訂單備註留言」聯絡客服,我們將竭盡為您處理。

‧ 有瑕疵『換』貨,請於7日內辦理換貨,來回運費將由我們全額負擔

‧ 無瑕疵『換』貨,請於7日內辦理換貨,超過期限則須由您負擔新品來回寄送之運費,受理期限最長10日。

‧ 無瑕疵『退』貨,請於7日內辦理退貨,超過期限則寄送與退回運費將自總退貨金額中扣除,受理期限最長10日。

‧ 收回紙本發票與商品後,

   若您為「信用卡」付費,我們將為您刷退「總付款金額-運費=退款金額」,如超過銀行結帳日,款項將退到您在瑪瑪商行帳號中;

   若您為「ATM/網路ATM/超商代碼付費」, 退款金額為「總付款金額-運費=退款金額」,款項將退到您在瑪瑪商行帳號中。 

請注意!
若商品經物流到達超商/ 收件地址時,因未取件而受退貨,買方需承擔第二次運費 ,並將由客服人員為您處理再次寄送事宜。
7-11超商取貨取件者需告知店員真實姓名,並「出示與貨品上取件者姓名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」,於單據上簽名後方可領取商品。

當您在填寫收件資料時,系統會提醒您使用真實姓名,若下訂時沒有填寫正確資料,導致無法取件,待商品退回後買方需承擔第二次運費 ,並將由客服人員為您處理再次寄送事宜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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